关于2015年第二批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考核合格和再次申请证书合格人员的领取证书通知

16.12.2015  19:26

关于2015年第二批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考核合格

和再次申请证书合格人员的领取证书通知

 

各有关水利水电施工企业:

2015年第二批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考核工作已完成,现将领取证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证书的范围

按照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考核合格、再次申请、法定代表人换领A证和更换法定代表人等以下四类人员可以领取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证书:

(一)2015年第二批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考核合格、且具有水利施工资质企业的人员;

(二)持有的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证书经过2次延期、有效期至2015年12月28日、且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考核合格的人员;

(三)除第二类外,持有的安全生产管理A证经过2次延期、有效期至2015年12月28日、且参加过安全生产管理培训或继续教育的水利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四)近期已更换为水利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且参加过安全生产管理培训或继续教育、需领取安全生产管理A证的人员。

二、寄送照片

请符合领取证书范围的人员,由企业统一于2015年 12月18日前将照片(1寸彩色照片1张,背面标注姓名,一个单位所有人员的照片统一放在一个信封袋里,信封袋外标注单位名称)寄达浙江省水利建设行业协会(地址:杭州市江干区钱江新城城星路89号尊宝大厦银尊1507室)收件人:吴高英。确因特殊原因照片和相关材料未能在12月18日前寄至省水利建设行业协会的,请按有关要求在领取证书现场时提供照片和材料。

符合第一条第三类和第四类情况的人员,在寄送照片时,应同时寄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应上传)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管理A证申请表(详见附表),并将附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email protected]

还不具有水利施工资质的企业或已经具有水利施工资质但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不满足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不需寄送照片,等满足条件后,统一寄送照片及领取企业的所有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证书。

              三、领取时间、地点

领取时间:2015年12月21日~12月25日,上午8:00~下午16:00。

领取地点:浙江省水利水电干部学校(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地址:杭州市萧山区钱江高教园区耕文路),与水利施工企业关键岗位现场审核同一地点。

四、领取要求

1、对照领取证书范围的四类情况,要求如下:

(1)四类情况的人员,若持有两家或两家以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证书的,领取本次证书时需把原单位的证书交回;若在同一家单位同时持有安全生产管理A证和C证或同时持有B证和C证的,领取本次证书时需交回原有证书。

(2)第二类情况的人员,领取本次证书时需交回原三类人员证书。若证书遗失的,需提供刊登证书遗失作废声明的省级报纸原件。

(3)第三类情况的人员,领取本次证书时需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参加安全生产管理培训的继续教育证书、且需交回原三类人员证书。若三类人员证书遗失的,需提供刊登证书遗失作废声明的省级报纸原件。

(4)第四类情况的人员,领取本次证书时需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应上传)、参加安全生产管理培训的继续教育证书、且需交回原法定代表人的安全生产管理A证。若原法定代表人的安全生产管理A证证书遗失的,需提供刊登证书遗失作废声明的省级报纸原件。

2、除第1条的要求外,单位统一领取的凭单位介绍信、领取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个人领取的凭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为进一步掌握和管理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证书,请扣留离职人员证书的企业,在本次领取证书时,将扣留的证书交回,由我厅统一作废处理。

五、联系人

浙江省水利建设行业协会,吴高英,电话:0571-87099751。

浙江省水利水电干部学校,  电话:0571-83863011。

 

  附件: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管理A证申请表

 

 

 

2015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