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个包装内不同品牌产品 消费者终获赔偿
01.09.2016 14:37
本文来源: 工商局
近日,海宁市市场监管局接到市民钱先生的投诉,称其在某连锁超市内购买了一盒某品牌2条装的内裤,价值62.9元,到家拆开包装后发现其中一条内裤并不是此品牌的,而是标注了其他品牌。钱先生在与该连锁超市沟通后,不满意超市方的处理方式,遂向市场监管局投诉,要求超市赔偿。
丁桥市场监管所接到投诉后,前往该超市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未发现存在上述相同包装内不同品牌内裤的现象。于是组织双方进行调解。钱先生认为自己买到的产品名不符实,提出500元的赔偿要求;超市方则认为自己并不知情,不是有意为之,只同意作退货处理。经工作人员调解,超市承认自己管理不力,没有对待售产品尽到监管责任。最后,经协商决定,超市方作退货处理,并赔偿消费者100元,双方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海宁市市场监管局提醒,经营者对所售产品应加强监管,做好索证索票,保护消费者利益的同时防范自身风险。
本文来源: 工商局
01.09.2016 1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