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确定首批养老服务和社区服务信息惠民工程试点单位和地区 分享 人民微博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12.10.2015  15:08

  为推进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在养老服务和社区服务领域的广泛应用,更好地满足养老服务和社区服务需求,释放信息消费潜力,根据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快实施信息惠民工程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高技〔2014〕46号)、《关于开展养老服务和社区服务信息惠民工程试点工作的通知》(民函〔2014〕325号)要求,近日,民政部确定首批养老服务和社区服务信息惠民工程试点单位和地区。通过开展试点工作,使养老信息服务水平大幅提升,社区养老服务能力显著增强,“资源共享、协同服务、便民利民、安全可控”的社区服务信息化发展格局更加完善,社区公共服务、志愿服务和便民利民服务衔接配套的社区服务信息化体系更加健全。下一步,民政部将组织专家组,适时制定下发技术导则和考核指标要求,为各地实施信息惠民试点项目及有关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和业务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