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以房养老”个案诞生 夫妻每月能多领6000多元
产权仍归属老人,可拿来出租但限制转让
“以房养老”的话题又一次火了。
今年7月初,杭州一对老夫妻在杭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顺利办理了“以房养老”反向抵押登记,8月7日,浙江首单“以房养老”保险发放,这对杭州老夫妻领取到了第一笔养老保险金。
而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通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
“以房养老”,就是让老人能够提前兑现房子未来的价值,用于养老并改善老人的生活品质。但众多老人心存疑虑,进度较为缓慢。那么,在杭州的这个“以房养老”的案例中,房子究竟扮演了怎样的角色,反向抵押后,其产权又发生了怎样的变化呢?
“以房养老”后每月能多领6000多元
这对杭州老夫妻月收入将有万把块
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是指拥有房屋完整产权的老人,将其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处分权,并按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老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的处分权,处分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
陆先生老两口是杭州第一个“吃螃蟹”的家庭。去年11月,杭州市多部门联合印发《杭州市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方案》,年龄范围为60周岁(含)至85周岁(含)之间的老人可参与投保。这意味着,陆先生老两口有机会申请“以房养老”。
据了解,为了保障客户的权益,以房养老的保险流程比较严谨,中间还涉及到税务、不动产登记、房管等多个部门;正常投保流程外,还需要对房屋进行评估和保险精算,签约合同后还需要抵押登记和进行合同公证。
因此直到今年7月初,陆先生夫妇才顺利办理了这项“以房养老”反向抵押登记,保险公司也拿到了不动产登记证明,双方终于完成“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的签订。
据记者了解,陆老先生已经快80岁了,退休前是普通工薪阶层,老两口的退休金加起来不足4000元,一旦生病住院,经济压力会比较大。而办理“以房养老”后,夫妻俩还能继续住在房子里,每月能领到6000多元的养老金。这样的话,老两口每月收入达到万元左右,生活会相对宽裕不少。
房子产权仍属于老人
能出租但无法偷偷卖房
很多老人对“以房养老”心存疑虑的原因,是担心房子产权发生变化,生怕养老金拿了几年会出现变故,到最后钱也拿不到,房子也没了。
承保陆老先生两口子“以房养老”的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表示,老人办理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后,并非房子的产权转移到了保险公司,事实上,房子的产权仍属于老人(不动产权证仍在老人手上),只是这时候的房子产权是“有限制的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