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民宗局以典型示范为引领推进生态宗教场所建设

09.01.2017  18:35

 

为保持宗教场所的清静庄严,保护广大信众和游客的身心健康,维护宗教的社会形象,宁波市民宗局按照“文明、安全、环保、秩序”的总要求,自2014年制定下发《生态宗教场所建设标准》以来,坚持以生态寺院建设为引领,逐步推进生态宗教场所建设工作。2015年底,经场所申报、县(市)区民宗部门推荐、市民宗局审查,全市确认了18家佛教场所为首批创建生态寺院示范单位。2016年,确认17家佛教场所为第二批创建生态寺院示范单位。通过生态寺院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提升了宗教场所生态建设总体水平,营造了清净庄严的宗教场所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