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长兴县分步实施推进学校章程建设
23.09.2015 19:17
本文来源: 教育厅
长兴县教育局按照“一校一章程”目标,分步实施推进学校章程建设,把章程建设作为推进依法治校的重要途径和载体。
第一步,方案先行。长兴县教育局出台《长兴县教育局关于推进公办中小学章程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各校充分认识章程建设的重要意义,把章程建设作为建立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切入点和着力点。同时要求各学校在建设学校章程时先上报章程建设方案。至8月底全县36所小学,16所初中,5所高中全部完成学校章程建设方案的起草和上报。
第二步,确立范围。按照先公办学校,后民办学校的推进方式,长兴县分二步一是到2015年底前,全县50%的公办中小学完成章程建设;二是到2016年底前,全县公办中小学100%完成章程建设,50%民办学校完成学校章程建设。
第三步,督查考核。针对学校在提交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修改、审议,并须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审议通过的章程基础上,县教育局再组织对学校章程进行核准、督查。并对学校章程建设工作进行考核。
第四步,全面实行。到2016年底前,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实现“一校一章程”,逐步形成政府宏观管理,学校依法按照章程自主办学,依法接受监督的教育管理新格局。
本文来源: 教育厅
23.09.2015 1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