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建笑-准予行政许可

22.07.2015  00:01
单位名称/申请人: 陈建笑 法人代表/负责人: 黄文福           你(单位)于 2015年7月17日提出的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行政许可(受理号:人受201505711)申请, 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意见》第一条第(四)款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陈建笑 具备执业药师资格并经执业药师注册登记;执业类型:药学;执业范围:零售;执业地区:温州市瑞安市;执业单位:瑞安市诚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莘塍店;有效期自2015年7月至2018年7月。 201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