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
30.06.2015 14:46
本文来源: 审计厅
6月28日,镇海区人民政府出台 《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镇政发〔2015〕17号)。从充分认识审计工作的重要性、突出审计监督工作的重点、提升审计监督的整体效能、加强审计工作的组织领导等方面提出具体意见,明确了新常态下审计工作的新定位、新任务和新要求。
《意见》指出,审计监督制度是《宪法》规定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区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审计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更加重视并积极支持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在保障经济社会健康运行中的“免疫系统”功能,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意见》要求,审计机关要清楚审计工作的新使命,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区经济社会的发展目标,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项目、重点资金的审计监督,推动重要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有效落实。
《意见》提出,保障审计监督权要有新的措施。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好直接领导审计工作的职责,确保审计工作制度的建立和工作开展。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内部审计“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本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全区上下要进一步重视审计机关队伍建设,多层次、多方式、多渠道培养锻炼审计干部,积极拓宽审计干部的使用渠道。
《意见》强调,各单位要切实增强审计监督的意识,积极配合审计工作,形成审计监督的合力。凡是涉及管理、分配、使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单位和个人,都要自觉接受审计、配合审计,不得设置障碍。
本文来源: 审计厅
30.06.2015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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