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业技能鉴定收费的公示
21.12.2016 19:32
本文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报告制度的通知》(浙价成〔2015〕86号)要求,现将职业技能鉴定收费项目公布如下:
1.收费项目:职业技能鉴定费
2.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收费标准:理论考试标准统一为社会人员每人35元、在校学生每人20元。实际操作技能考试不分工种和等级统一为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直接组织的社会人员每人180元,在校学生每人100元。实际操作技能考试中一次性消耗材料按购进价格算。各地组织的实际操作技能考试收费仍按浙价费〔1995〕228号、〔1995〕财综78号规定由各市县物价、财政部门制定。(2)技师、高级技师评审费:高级技师评审费每人300元;技师评审费每人180元。
3.批准文号:浙价费〔1997〕108号(1997)财综28号,浙价费〔2002〕230号
(联系人:吴静静 电话:85216501)
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16年12月21日
本文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1.12.2016 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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