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缴纳中介行业协会会费的通知
02.06.2016 04:20
本文来源: 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各会员单位:
感谢你们对我会的支持,我会本着服务会员单位的宗旨积极开展了各项工作。为有效地开展协会工作和更好地发挥协会作用,根据协会《章程》的要求,依据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杭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会费标准及管理办法》的会费标准,现开始向会员单位收取2016年度的会费。会费收入是协会开展各项活动的主要资金来源,按规定时间缴纳会费是会员单位应尽的基本义务,请各单位对缴纳会费事宜给予重视和支持。
一、会费缴纳标准:
单位会员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下 (含100万元)的,每年交纳500元;注册资金100—500万元(含500万元)的,每年交纳1000元,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的,每年交纳1500元;个人会员每年交纳100元。
二、会费缴纳时间:
5月18日至6月25日为会费缴纳期,请收到通知后,各会员单位对照会费缴纳的标准,于6月25日前将应交会费缴纳至杭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也可汇款)。
三、会费缴纳的相关事项
1、银行汇款缴纳会费时,请务必在相关凭证上注明你单位的具体名称及联系人姓名电话,以便收到款后,及时开具票据。
2、收费单位:杭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
地 址:杭州市平海大厦912室
银行帐号:8110801013400473453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分行
电 话:0571-87922212、89830911 传 真:0571-87922210
联系人:杜黎黎
3、根据协会章程规定,一年未缴纳会费的单位,视为自动退会。
杭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
二O一六年五月十六日
本文来源: 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02.06.2016 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