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总工会关于组织开展第六届全省水利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浙江省水利厅 | 文件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
浙江省总工会 | |
浙水人〔2016〕37号 | |
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总工会关于组织开展第六届全省水利 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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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各市人力社保局、总工会,厅属有关单位: 为推进实施“五水共治”,促进基层水利单位围绕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开展各种形式的岗位练兵活动,加大我省水利技能人才培养和选拔力度,激励广大技能劳动者敬业爱岗、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技能水平,树立行业技术标兵,展示“守规矩、有作为、讲奉献”的水利职工队伍形象,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做好2016年浙江省职业技能大赛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6〕59号)和《关于开展2016年浙江省职工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浙总工办发〔2016〕3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省水利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决定联合举办第六届全省水利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工种 1.水工闸门运行工 2.河道修防工 3.水文勘测工 二、竞赛标准和内容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标准》中相应工种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的要求为基础,并适当增加部分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工作要求及有关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实践应用能力等内容。 竞赛分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两部分进行比赛,按照综合得分高低,确定各工种竞赛最后名次。具体详见竞赛大纲(附件1)。 三、参赛人员 全省水利系统企事业单位在水工闸门运行工、河道修防工(包括海塘堤防运行管理人员)、水文勘测工岗位工作的在岗职工(包括水利工程物业管理企业人员),均可参赛,经各设区市选拔推荐后参加全省决赛;厅属有关单位在岗职工经单位推荐后参加全省决赛。 已获得全国和浙江省技术能手称号的选手不再参加,在校学生、在职教师不得参赛。 四、参赛程序 1 .市级选拔 在全省决赛前,由各设区市水利(水务)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组织市级选拔,按竞赛工种分别推选出3名代表本地区最高技能水平的选手,并将竞赛选拔方案报省水利厅。 厅属有关单位可选拔推荐3名代表选手组成代表队,参加相应工种技能比赛。 2 .参赛报名 各单位请将参赛选手报名资料寄至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水利水电干部学校)进行报名确认。报名资料包括:《全省水利行业职业技能竞赛选手报名表》(附件2)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白底相片4张;《全省水利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报名汇总表》(附件3)1份。并将电子稿发送至 [email protected]邮箱。全省水利职业技能竞赛报名截止时间为9月10日。 3 .资格审查 参赛选手资格审核由竞赛组委会负责,于9月20日前完成,并以书面形式向各市水利(水务)局告知审核结果。资格审核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将取消参赛队的决赛资格。参赛选手资格审核通过后,其参赛资格才正式生效,并由组委会统一发放参赛证。 4 .决赛 每位参赛选手须参加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两项内容的比赛,并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完成比赛内容。 决赛时间:10月25日~27日,25日(星期二)下午14点前在省水利水电干部学校报到。 决赛地点:理论考试在省水利水电干部学校进行,实际操作考试地点报到后公布。 五、奖励办法 本次竞赛设优秀组织奖和个人奖,对竞赛组织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对参赛选手按以下规定予以奖励: 1.获得水文勘测工总分第一名(且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成绩合格的选手)的选手,工龄满5年、现从事本职业(工种)岗位满3年、工作和现实表现良好且符合授予省五一劳动奖章其他条件,可按规定向省总工会申报“浙江省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若第一名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则取消该职业(工种)申报资格。 2.获得各工种决赛前3名的选手,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浙江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由省总工会授予“浙江金蓝领”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对获得前5名、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选手,由团省委授予“浙江省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3.获得各工种决赛第4-6名的选手,由省水利厅授予“浙江省水利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4.获各工种全省决赛前5名, 且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成绩合格的选手,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发相应职业(工种)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证书。 5.参赛选手的决赛理论知识、实际操作技能成绩均合格者,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发相应职业(工种)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证书。 6.取得各竞赛工种理论知识考试、实际操作技能比赛、竞赛综合成绩前十名的参赛选手,颁发荣誉证书。 7.技能竞赛优胜者,今后将推荐参加全国水利行业技能竞赛,并择优推荐申报水利部首席技师、全国水利技术能手、钱江技能大奖、浙江省首席技师、浙江省职业技能带头人等荣誉称号。 六、竞赛组织 本次职业技能竞赛由省水利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主办,省水利系统职工技术协会、省水利水电干部学校、省水文局承办。为加强对竞赛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第六届浙江省水利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名单如下: 组委会主任:冯 强 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副 主 任:葛平安 省水利厅党组成员、人事教育处处长 项 薇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 王 晨 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任 陈一平 省总工会职工技协办公室副主任 丁坚钢 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省水利水电干部学校 党委书记 陈永根 省水利厅直属机关党委调研员、工会主任 何雷霆 省水库管理总站副主任 周素芳 省河道管理总站副调研员 王安明 省农村水利局副局长 俞建军 省水文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组委会办公室主任:胡乃利 省水利厅人事教育处副处长 成 员: 沈自力 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党委委员、浙江水利水电干部学校副校长 黄晓红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副调研员 薛智静 省总工会职工技协办公室主任科员 葛陆媛 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科长 汪一丁 省水利厅人事处干部 周讯波 省水文局办公室副主任 竞赛组委会统一编制本次竞赛的工作方案、评分标准、竞赛规则和竞赛秩序册。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水利水电干部学校,具体负责竞赛活动工作。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层层选拔。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通过层层选拔,推选出本市优秀技能人才参加全省水利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为提高参赛水平,各基层单位要抓紧开展相关工种技术工人技能训练和岗位练兵,切实把学、练、赛有机地结合起来,使竞赛具有广泛性和行业代表性。 2.组队参赛,统一着装。请各设区市水利(水务)局及有关厅属单位各派出代表队参赛,领队由单位负责人担任,负责参赛事务的组织、协调和管理等工作。各代表队参加决赛开幕式、闭幕式应统一着工作装。 3.积极筹备,确保安全。承办单位省水利水电干部学校、省水文局具有水利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资质,要发挥优势,认真做好竞赛各项工作,加强竞赛现场管理,保证竞赛公正公平和竞赛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竞赛设立专门网页,及时公布竞赛组织工作、进程安排、竞赛成绩等信息,网址为: http://www.zjslgx.c n。 4.本次技能竞赛不收取参赛费、食宿费。比赛期间食宿统一安排。 八、联系方式 省水利厅人事教育处:汪一丁,电话:0571-87826525。 省水文局:徐斌,电话:0571-87800009。 省水利水电干部学校:宋毅,电话:0571-83861289、83864292(传真);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地址:杭州市萧山区钱江高教园区耕文路(杭甬高速萧山收费站出口70米左转);邮编:311231。
附件:1.第六届全省水利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大纲 2.第六届全省水利行业职业技能竞赛选手报名表 3.第六届全省水利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报名汇总表
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总工会 2016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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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2016年7月1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