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瑞安市浙皖饭店-准予行政许可

06.02.2015  01:06
单位名称/申请人:瑞安市浙皖饭店
法人代表/负责人:张志文
          你(单位)于 2015年1月30日提出的餐饮服务开办申请行政许可(受理号:餐受0381201500174)申请, 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单位名称:瑞安市浙皖饭店; 地址:瑞安市东山街道瑞光大道585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张志文(业主); 类型:小型餐馆>50平米; 备注:不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海产品。
2015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