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部署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
15.04.2015 17:48
本文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3月2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印发,《意见》系统阐述了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该《意见》是建国以来中央第一个关于劳动关系的纲领性文件,是新时期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顶层设计和总体部署。
省厅党组高度重视对《意见》的学习贯彻,4月9日全文见报后,吴顺江厅长立即召集劳动关系相关处室、单位学习文件精神,研究提出我省贯彻落实《意见》的工作安排,要求紧扣《意见》中八个方面的内容,做好任务分解和具体分工。
4月10日,省厅以明传电报形式向各市、县(市、区)人力社保部门下发关于学习贯彻《意见》的通知。4月13日,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召开专门会议,三方四家共同学习讨论《意见》精神和主要内容,研究我省《实施意见》的总体框架和内容安排,并明确责任分工。仉贻泓副厅长提出要坚持改革创新,重点做好“双爱”活动、工资集体协商、职工劳动保护、仲裁调解立法、企业民主管理、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等方面的工作,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做得更实更新。(蔡杰)
本文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15.04.2015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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