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司法部门关于杭州市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 有关情况的说明

27.06.2018  03:51

根据杭州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协调小组发布的《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规定,2018年4月4日起,杭州市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新申领预售许可商品住房项目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公证机构采取公证摇号的方式开展销售工作。杭州司法部门现将我市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关于公证摇号流程

公证机构严格按照《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和杭州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协调小组制定的商品住房购房条件及公证摇号销售的有关规定,组织公证摇号活动,并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同时邀请购房家庭代表、开发商代表、行风监督员、新闻媒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人员等进行现场监督。公证摇号结束后,及时公布摇号结果,并对摇号所使用的计算机及软件光盘进行封存备案,封存时间不少于三日。

二、关于公证摇号软件

公证摇号所采用的软件由杭州市公证协会统一委托第三方开发,软件的随机性、功能性均通过浙江省电子产品检验所的检测。

三、关于公证摇号设备

公证摇号所使用的计算机均由公证机构专门购置,并仅用于商品住房公证摇号。该计算机除装机激活必须的软件外,不安装其他软件,不联接外部网络。

欢迎社会各界对公证摇号活动进行监督。

 

杭州市司法局

201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