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杭州动物药品厂实验动物许可事项的公告
27.11.2019 15:11
本文来源: 科技厅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杭州动物药品厂实验动物许可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11-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和《浙江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相关规定,省科技厅受理并审查了杭州动物药品厂的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申请事项,按照现场评审意见并经研究,准予杭州动物药品厂实验动物行政许可(使用),现公告如下。
序号 | 单位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设施地址 | 许可适用范围 | 许可证号 | 有效期 |
1 | 杭州动物药品厂 | 岑岳明 | 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云华路9号 | 屏障环境:大鼠、小鼠(51平方) 普通环境:豚鼠(25平方) | SYXK(浙)2019-0028 | 2019年10月20日-2024年10月20日 |
特此公告。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11月22日
本文来源: 科技厅
27.11.2019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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