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立家训·树家风”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妇联、文明办、机关工委、综治办,省直各单位机关党委:
为大力弘扬中华传统家庭美德,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我省好家风建设、和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和全面制订修订村规民约、社区公约,省妇联、省文明办、省直机关工委和省综治办决定在全省机关干部家庭中组织开展“立家训·树家风”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活动以省、市、县(市、区)广大机关干部为主体,将立家规、传家训、树家风作为机关干部加强自身建设的基本要求,发挥干部家庭的示范引领作用,以家风正作风,以作风促政风,以政风带民风,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当代浙江人共同价值观在家庭落细落小落实,推动机关干部讲责任担当,重廉洁自律,为建设“两富”、“两美”浙江作出应有贡献。
二、主办单位
省妇联 省文明办 省直机关工委 省综治办
三、活动时间
全年
四、活动内容
1.参与方式
各机关在本单位开展活动的基础上择优推荐。
①省直各单位由机关党委负责推荐,原则上每单位不超过3条家规家训,于8月15日前择优报省直机关工委宣传部(邮箱:[email protected])。
②市直、县(市、区)各机关于8月15日前择优选择3条家规家训报同级妇联;县(市、区)妇联汇总后统一上报市妇联。
③各市妇联、文明办、机关工委、综治办对市本级和所辖县(市、区)上报的家规家训统一筛选后,于8月31日前择优选定100条家规家训,由妇联统一上报省妇联(邮箱:[email protected])。
2.活动步骤
①5月,在省市县各机关单位印发倡议书,启动“立家训·树家风”活动;
②9月,完成家规家训的征集工作;
③10月,主办单位组织评委会评定,确定“好家训”,并在活动官网(浙江在线http://china.zjol.com.cn/system/2014/02/26/019878493.shtml)上公示。
五、活动要求
1.广泛发动。各级妇联、文明办、机关工委和综治办要充分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以机关干部家庭立家规家训为重点,引导广大机关干部踊跃参与“立家训·树家风”活动,积极关注活动官网、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各种互动平台,通过家庭建设推动干部职工思想道德建设,为树立良好家风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2.精心组织。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把家庭家风建设纳入机关作风建设之中,结合“三严三实”教育,推动机关干部传承、编立好家训,争做践行好家风的表率。通过务实有效、丰富多彩的活动载体,开展座谈会、故事会、辩论赛、志愿服务、家训挂厅堂等活动,努力使好家训、好家风走进干部家庭,渗透到待人接物、衣食住行、言谈举止等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成为干部群众的行为习惯。
3.加强宣传。各地各单位要协调主流媒体,依托自有宣传阵地、行业媒体、手机信息平台等多种载体,深入挖掘、宣传好家训好家风,在国际家庭日等时间节点开展集中宣传报道,营造浓厚舆论氛围,推动我省好家风建设活动。
联 系 人:陈 晔 金 蕾
联系电话:0571-87053233 87053246
传 真:0571-87057515
附件:“立家训·树家风”活动作品信息表
浙江省妇联 浙江省文明办
中共浙江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浙江省综治办
201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