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泛开展烈士纪念活动的倡议书
烈士精神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精神力量。在清明节来临之际,为继承中华民族慎终追远的优良传统,大力弘扬烈士精神,广泛深入地做好烈士纪念工作,营造全社会“纪念烈士、崇敬烈士、学习烈士”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群众为建设“两富”、“两美”浙江、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我们向社会各界发出倡议:
1、广泛开展烈士纪念活动。充分利用烈士纪念设施和与烈士纪念相关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等红色资源,组织开展祭奠烈士、缅怀英烈活动。积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参与烈士纪念活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影视、网络等媒体,通过专题展览、报告会、纪念仪式、“网上祭英烈”等活动,广泛宣传烈士事迹,将弘扬烈士精神融入群众性文化活动之中。倡议各单位建立健全烈士祭扫、礼仪规范等相关制度,制订专门的主题教育活动计划,推动烈士纪念活动深入持久、庄严有序开展。
2、扎实开展学习烈士、宣传烈士活动。积极组织老革命、老党员和烈士后代,为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讲授烈士生平和英雄事迹,积极探索创新,树立品牌,形成特色,不断增强宣传教育活动的吸引力和感召力。坚持在入队、入团、入党等人生成长进步的重要时刻,利用学生入学、毕业典礼和士兵入伍、提拔转岗等重要时机,组织开展烈士英雄事迹教育活动,通过参观瞻仰烈士纪念设施、参与烈士纪念设施维护与管理服务、集体宣誓仪式、诵读演讲、征文比赛、专题文艺创作、英烈足迹寻访等各种活动,引导广大青少年铭记烈士的英名和壮举,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铸造心灵丰碑,增强建设“两富”、“两美”浙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3、深入开展烈属慰问帮扶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宣传党和国家在烈士纪念和烈属抚恤优待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慰问走访活动,关爱帮扶烈士家属,积极动员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力量,热忱为烈士家属送温暖、献爱心,切实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让广大烈属感受到全社会的尊重,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关心、关爱烈士家属的浓厚氛围。动员社会力量支持烈士纪念设施建设和史料文物的保护管理,研究制定社会捐赠、志愿服务、义务劳动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4、切实加强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管理。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发展理念,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配合协作,坚持继承与发展并举、建设与保护并重,努力推动烈士纪念工作深入持久开展。加强烈士史料和遗物的收集、抢救、保护和陈列展示等工作,广泛动员社会各界提供烈士的遗物原件和复制件、各个革命历史时期的革命文物史料,充实和丰富陈列展示内容。整合教育资源,拓展研究领域,深入挖掘和大力弘扬在不同历史时期形成的烈士精神,鼓励创作出版以烈士英雄事迹为题材、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和通俗读物,积极开展烈士史料编纂工作,充分展示不同历史时期烈士的生动事迹与伟大功绩。
浙江革命烈士纪念馆
浙江省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协会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