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泛开展烈士纪念活动的倡议书
31.03.2015 12:34
本文来源: 民政厅
1、广泛开展纪念先烈活动。在清明节等重要纪念日期间,通过祭扫烈士陵园,参观烈士纪念馆,举办报告会、歌咏会、宣誓仪式、专题展览,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革命烈士为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国家富强、人民幸福无私奉献的先进事迹、丰功伟绩和崇高精神。组织开展“网上祭扫先烈”活动,协调教育主管部门组织青少年学生在网上进行祭扫,动员社会各界网上祭扫。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渠道,有效拓展烈士宣教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2、扎实开展学习先烈活动。在入队、入团、入党、入伍等人生成长的重要时机,在18岁成人、学生毕业、提拔转岗等人生发展的重要时刻,组织开展学习烈士精神活动。学习烈士坚持真理、大公无私的高尚情操,做一个有理想、有道德的公民;学习烈士忠诚祖国、服务人民的优秀品质,为祖国建设和社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学习烈士勇于担当、不怕牺牲的英雄气概,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积极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关爱帮扶烈士家属。热忱为烈士家属送温暖、献爱心,切实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让广大烈属感受到全社会的尊重,形成全社会关心、关怀烈士家属的良好社会氛围。
本文来源: 民政厅
31.03.2015 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