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增报职业卫生监管执法统计报表的通知
09.01.2016 02:33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目前,我省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有关职业卫生监管职能全部划转到位。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职责,完善行政执法统计数据,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制度的通知》(安监总统计〔2013〕134号)规定,经研究,自2016年1月起,每月增报职业卫生监管执法统计报表(基础A8表),报送单位、报送时间、报送方式与现行规定一致。请各市组织和指导所辖县(市、区)安监局做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和报送工作,确保统计报表的质量和时效性。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1月8日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09.01.2016 0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