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出台《关于加强民间信仰事务管理的意见》

21.05.2015  14:08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民间信仰事务管理的意见》(浙政办发〔2014〕113号)的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民间信仰事务的管理工作。近日,余姚市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余姚市民宗局牵头起草,通过书面和座谈会等方式多次征求了国土、住建、规划、城管、安监、公安、消防、法制办等部门以及乡镇(街道)和开发区的意见,并提交市委酝酿会和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以市委办、市府办的名义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民间信仰事务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共分为指导思想、基本要求、主要任务、工作职责、和组织实施五个部分。该《意见》结合余姚实际,增加了实际操作性的内容。在明确加强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登记编号分类管理、推进场所管理组织和制度建设、落实场所安全工作责任、严格活动场所基建关、规范民间信仰活动开展、发挥民间信仰积极作用等方面管理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相关工作职责,即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的主体责任,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首办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