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出台《关于加强与改进舟山群岛新区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

02.07.2015  13:03
日前,舟山市委办、市府办出台《关于加强与改进舟山群岛新区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市级机关、团体进一步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切实做好新时期档案工作。《意见》提出了七项重点工作要求:1.加快渔民村档案规范化建设。村(社区)应设立档案室并落实专兼职档案员,建设好社区标准化档案室,重点抓好反映社区建设管理、村务公开、民生权益等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2.推进档案治理体制创新。积极探索新区档案管理新体制,鼓励和支持经济功能区设立档案馆或文件档案中心,整合区域内各单位档案室的档案资料。3.加强档案资源建设。制定实施档案资源建设规划,把新区规划建设发展各类档案以及民生档案纳入新区档案资源体系。强化新区开发建设过程中的“三重一特”优质档案资源的接收工作。加快建设新区规划档案库。引导开展家庭建档工作。4.完善档案利用服务体系。加强民生档案利用服务工作,深入实施异地查档、跨馆服务工作,满足群众异地查档需求。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规划全市分级共享的档案利用集成平台,提高档案公共服务水平。5.加快数字档案馆建设。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数字档案馆(室)建设列入信息化建设整体规划,市和定海、普陀、嵊泗档案馆力争在2018年建成数字档案馆,岱山2019年建成,到2020年全市县直机关以上档案室、国有企事业单位档案室全部建成数字档案室。6.提高档案现代化管理水平。建立智慧档案云,完善全市政务办公自动化OA系统,对接网上办证大厅,确保各业务系统文件便捷归档。7.确保档案安全保管。加快推进市城建档案馆和嵊泗县档案馆建设,尽快启动定海区档案馆建设,尝试设立六横等经济功能区档案馆。

舟山市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