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办公设备耗材征集协议厂商的更正公告

30.06.2015  18:10

各厂商:
      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办公设备耗材征集协议厂商的公告更正如下:
一、 “二、厂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有意参与浙江省本级、杭州市本级政府协议供货的品牌厂商均可前来报名。”
变更为:
“二、厂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有意参与浙江省本级政府协议供货的品牌厂商均可前来报名。”

二、其他内容不作变更。

 

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