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咨询专家组成员(高新口)的函

07.06.2016  22:36

各市科技局(委),有关高校、科研院所,高新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十三五”期间,为充分发挥专家的专业特长,提高科技部门的管理和决策水平,我厅将按照技术领域成立重大科技研发攻关和成果转化应用咨询专家组。为做好高新口咨询专家组的筹建工作,我厅公开征集咨询专家组成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技术领域

    “十三五”我厅拟在以下几个技术领域成立专家组:新能源与节能技术、新材料技术、新一代网络与信息技术、高端装备与智能制造技术、新能源汽车与智能交通技术。

      二、专家资质要求

      推荐的咨询专家组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思想敏捷,熟悉国家、省科技方针政策,能正确把握重大科技攻关的技术发展方向,熟悉科技成果转化工程技术领域的发展动态。

    (二)学风正派,坚持原则,办事公正,不受部门、单位及个人利益影响。能集思广益,善于听取各方面意见,团结同志,合作共事。

    (三)专家组成员应当在精力和时间上能够保证专家组的相关工作和活动。具有很强的责任心和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在同行专家中有较高的威信和组织协调能力。

    (四)主持或曾主持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和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项目实施取得较好成效,或曾获得国家和省科学技术奖励荣誉,或是“十二五”重大科技专项和成果转化工程咨询专家组成员。

    (五)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三、推荐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结合自身学科和技术优势,择优推荐咨询专家组成员。一般每个单位推荐咨询专家组成员在同一技术领域的数量,浙江大学不超过3人,其他单位不超过2人。

    (二)各设区市科技部门请商所在地高新园区,结合各地优势产业和高新技术骨干企业发展,参照专家资质要求,推荐企业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作为咨询专家组成员,同一技术领域推荐专家数量不超过2人。熟悉我省产业发展情况的国千、省千人才优先推荐。

    (三)各单位推荐的专家,应当征得专家本人同意。

请各单位将推荐的咨询专家组成员汇总,并于2016年6月22日前,报浙江省科技厅高新处。汇总表电子版一并发送 [email protected]

      请各推荐单位务必告知被推荐专家及时在省科技厅项目管理系统( http://xm.zjkjt.gov.cn )内更新完善个人信息。

      联系地址:杭州环城西路33号

      邮政编码:310006

      联系人:浙江省科技厅高新处 杨陈华

      联系电话:0571-87054142

 

附件:推荐专家汇总表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6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