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首份关于党员干部如何操办“婚丧嫁娶”的细则出炉
办多少桌酒收多少礼金都要打报告
前几天,余杭的一名干部拿着《余杭区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单》交到了余杭区纪委党风室,报告单上详细地记录了办了几酒席,收了多少礼金。这是自《关于做好党员干部报告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工作的通知》下发以来,按规定前来备案的首批人员之一。据悉,这份《通知》也是目前杭州范围内首次出台的、最为详细的一份关于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
按照规定,党员干部不能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但人总有个人情往来,婚丧嫁娶也是人生大事,但有些操办“过了头”“走偏了”可能就犯错了,到底这“红线”在哪里,党员干部到底能不能办,怎么办?日前,余杭区纪委和余杭区委组织部就联合下发了该《通知》,来告诉全区的党员干部“红线”到底在哪里。
哪些人、哪些事要报告?
根据《通知》,村(居)委会班子成员要打报告。全区区管领导干部(含调研员、副调研员)、中层干部(含非领导职务)、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委会班子成员,不仅在操办本人及直系亲属婚事、丧事等事宜时要报告,操办直系亲属的乔迁新居等事情也要报告。
收了多少礼金礼品要详细说明。操办后30天内要提交书面报告,报告中要包含操办的事由、时间、地点、标准、邀请人员范围和收受礼金礼品等具体情况。
对无正当理由不按要求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的,将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在排场方面,“我家酒席摆了××桌”这种攀比和排场不能再有,余杭还特意下发了《关于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纪律提醒》,其中就提出: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要带头移风易俗,自觉抵制迷信低俗活动,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不得在操办过程中讲排场、比阔气,不得动用公款、公车、公物等。
至于大家关心的请“多少桌”,收“多少礼金”算是超标,余杭区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自上到下目前还没有严格规定,主要还是看邀请了什么人,《纪律提醒》讲明:不得使用管理服务对象的人力、物力等,不得邀请管理服务对象和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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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青年时报 作者:记者 丛杨 通讯员 季轩 编辑:高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