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三强化”落实危化领域专项整治

01.06.2016  22:57

 

一是强化工作措施,全面落实责任。各镇乡街道、开发区,各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管安全”和“属地管理”的要求,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

二、强化监督检查,彻底消除隐患。各镇乡街道、开发区,各部门,有关危险化学品单位要加强汛期安全监管,对可能由暴雨、山洪、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引发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事故的风险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估,并立即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内所有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企业再进行一次全面彻底排查,重点排查居民集中居住区、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危险货物仓储、物流、运输场所和油气罐区等。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必须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安排专人24小时盯守,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三是强化基层基础,健全长效机制。各镇乡街道、开发区,各部门要优化安全监管人员力量,保障安全生产经费,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机构监管、有能力管住。要层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信息联动响应机制、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机制、应急救援管理机制等长效机制,抓紧建立区域性和行业性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加快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面实现安全生产责任市、镇乡街道(开发区)、行政村(社区)“三级五覆盖”和严格落实企业“五落实五到位”,通过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我市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平稳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