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女子专门利用感情诈骗 身边亲人纷纷被骗

12.07.2016  12:10
    闺密、男朋友、堂叔,每一个都是生命中值得拥有与珍惜的人。然而,有这样一个女人,她却专门利用身边亲人对自己的信任与善良,从这些人手中骗取钱财。11日,记者从浙江省兰溪市检察院获悉,经兰溪市检察院提起公诉,一名兰溪当地女子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50万元。     今年28岁的兰溪女孩汤某和李某既是高复班同学,又是闺蜜。2013年快过年的时候,汤某向李某说起自己在做红酒生意需要资金扩大规模,想向李某借钱。当晚李某便将汤某带回家,李某母亲当即给了汤某5万元钱。后来,汤某又以做生意需要资金为由,从李某母亲处借走11万元。     一段时间后,汤某告知李某,借走的16万元钱拿去做生意已经产生利润了,问李某要不要把钱拿回去。不过汤某随后又补充了一句,要是不急用的话,钱放在她那里作为投资可以赚点钱。李某与母亲商量后同意了汤某的意见。     2014年6月份,汤某电话联系李某,说生意上的一个合作伙伴欠她钱,有房子抵押给她,现在房子想要低价出手,问李某是否需要。正在筹划到金华买房子的李某,听说房子是三室二厅,大概40万左右,有点心动。汤某还表示,之前借给她的16万元钱,现在加上经营利润已经有20几万元了,如果需要购买房屋的话,不仅可以冲抵,而且购房另外部分的钱她还可以先行垫付。听汤某这么一说,李某及家人可高兴了,当即决定买下该房。就在当天,汤某就和李某说,购买房子的那笔钱已经付掉了,但是购买房子需要支付7万元税费,需要李某自己支付。同时强调,要是这笔税费不交的话,到时候房子是没法过户的。于是李某将7万元以支付宝转账的形式给了汤某。     到了这个时候,李某及家人就盼望着能够早日拿到房子钥匙,让汤某能够早点帮自己去办理房产的过户手续。可是说来也奇怪,一直热心的汤某总是以各种理由搪塞,这引起了李某家人的疑虑,便提出要去看看房子。于是汤某就带李父到了金华的当代华府楼盘,到了那里,汤某在一幢楼下指着四楼的位置说就是那套楼。当李父提出要上楼去进屋看时,汤某以没拿房子钥匙、生意很忙为由带李父离开了。虽然房子没完全看成,但终归有了位置,李父便也不再多想。     接下来事情发生了变化,汤某对李某说,那套房子因为女主人认为价格太低不肯卖了,要加价20多万元。汤某在电话中给李某算了一下,一套130平方的房子,总价算起来在70万元左右,还是比较划算的,而且之前的税费都已交掉了,房子不要是可惜的。最后,汤某说,这加价的20多万元她会替李某先行垫付。这样一来,李某就接受了汤某的意见。     没过多久,汤某找到李某,并告知那笔20多万元房款她已经代付了,房子过户的事情也在办理。但是她因为帮忙垫付了这些房款,自己做生意的资金周转不过来了,需要李某家里给她凑点钱维持经营。这么一来,李某反倒是不好意思了,便赶紧与家人一起凑了几万元钱给了汤某。     不管怎么样,李某父母终归是要见着房子才能安心,李某和母亲便再次要求汤某陪着去看房子。汤某还是只是在当代华府小区一幢楼下指了指房屋位置,不过这次汤某多了一番说词,说小区还有另外几个房子也是拿来卖的。而且其中一个房子面积更大,楼层和位置也更好。经汤某这么一说,李某觉得有理,就想要另外一个房子。这一处房子要90多万元,汤某说,还是和以前一样会先帮着垫付余款。于是李某及母亲在没有进到房子里面看房的情况下决定购买。尔后,李某就回家凑了20万元给汤某。只过了几天,汤某又联系李某母亲,说自己做生意钱周转不过来,这样又要去了17万元。     钱已付出不少,买房过户的事越加迫切。看李某催的紧,没有房源的汤某便想法子通过网上办证的黄牛做了一张名字是“徐国忠”的假房产证和写汤某自己名字的房产他项权证。不明就里的李某及家人看到房产证、他项权证后,果然对买房子的事情就比较放心了,只等着过户到自己名下。     直到2015年6月份,当李某再次催汤某去办理房产过户的事情时,汤某这才说出了实情:她没有房子,至于所欠钱要等她有钱了以后再归还。此时的李某才知道自己被汤某骗了,但是李某想着自己如此相信汤某,甚至几张信用卡都给汤某使用,透支刷卡近30万元都没有怀疑过,她怎么也不明白,自己全心向好的闺密竟然会骗自己?就算汤某说出了真相,李某心里还是心存侥幸地想着汤某能还钱给自己。     到了2015年9月份,汤某说出了绝话:“房子没有,钱也没有,如果要起诉的话就去起诉”。此时的李某才不得已向兰溪市公安局永昌派出所报了案。     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汤某除了虚构低价购买房屋骗取李某59.4万元钱外,还以与知名企业合作购买红酒的假合同骗取男朋友父亲的信任,以合伙做生意为名骗走55.5万元,另外还以合伙做生意为名,骗取堂叔58万元。(见习记者 章天启 通讯员 范宝华 叶勇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