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县围绕“六个一”着力做好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示范点建设

09.09.2016  22:37

今年以来,嘉善县民宗局按照省市民宗部门的部署要求,积极指导民间信仰场所开展文明创建活动,通过采取“六个一”措施,全面规范民间信仰场所示范点建设管理工作,促进全县民间信仰活动平安规范有序。

一是成立一个民主管理小组。明确规定民间场所须建立一个民主管理组织,主任、副主任等职责要明确,成员名单应上墙公布;

二是制定一套内部管理制度。要按照《民间信仰场所管理规范》规定要求,建立制订好民主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治安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卫生防疫管理制度和民间信仰活动制度等8个制度;

三是印制一个宣传折页。重点把民间信仰场所概况、历史传承和神灵介绍等文字和图片资料以宣传小折页的形式印制出来;

四是制作一套场所活动资料展示板。要落实专人,认真收集整理场所历年来开展活动的图片资料,并专门制作宣传展示板,通过固定橱窗等形式进行展览展示;

五是有一本重要事项记录本。每个示范场所要有一本场所重要事项记录本,以流水帐的形式,记录场所会议、活动等重要情况,内容要求准确完整;

六是要建立一套规范的财务报表。场所要有一套规范的财务报表及会计资料,并做到每季度财务报告上墙公布,接受当地信教群众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