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商都公证处“四个强化”着力提升公证公信力
24.06.2015 11:57
本文来源: 法制办
一是强化公证队伍建设。在公证队伍中组织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以找差距、创一流为主题,通过动员发动、集中学习、问题查摆、整改提高四个阶段,着力提高公证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办事效率,形成良好的作风纪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人员到路桥区看守所听取在押人员现身说法,请检察院反贪局同志来公证处做报告,组织有关人员到金华监狱警示教育基地学习,教育公证人员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和高度警惕,在执业活动中做到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自觉依法诚信规范执业。积极开展党员创先争优活动,立足岗位,践行承诺,牢记宗旨,执政为民,切实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是强化工作制度建设。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对办证程序进行改革、完善,并在受理、审查、出证三个环节分离,三个环节各负其责、相对独立、相互制约,使公证工作真正做到了受理有据、审查严明、质量可靠、规范诚信;建立案件评查制度,通过每季度的案件评查工作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并及时采取针对措施,大力提高办证质量;建立办证把关机制,全面加强办证流程管理,对办证期限、办证审批、办证传递程序、公证书制作签发等全程全部公开,实现“阳光公证”;健全证后回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增强了公证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有效地保证了办证质量。
三强化服务窗口建设。在服务大厅,公证人员一律挂牌上岗,并对外公布职务、联系方式,负责处理当天服务事宜,接受服务对象监督。在窗口建立优质服务示范岗,建立服务“满意、一般、不满意”评价体系。设立意见箱,定期抽查工作人员在岗服务情况。定期邀请服务对象征求意见建议,将窗口服务情况纳入年度考核体系,从服务态度、工作效率、廉洁公正等方面对人员进行考评,不断强化窗口服务人员的责任意识、奉献意识、形象意识、争先意识。制订窗口服务具体措施和考核细则,以“四规范”为主要内容,规范胸牌标识,规范服务行为,规范服务内容,规范办事流程,加强窗口服务规范化建设。实行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事项“零积压”,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态度“零投诉”,确保窗口服务优质高效。
四是强化办证质量监管。严格按照《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开展公证业务,做到统一受理、统一收费、统一审批、统一出证和归档。高度重视公证质量建设,将公证质量视为公证工作的生命线,创新质量监管措施,完善质量监控体系。采取内部学习与外部培训相结合的途径,不断提高公证人员的业务技能。采取理论研讨与案例评析的形式,使公证人员准确理解和把握办证过程中的新情况、新变化。努力探索建立科学、全面的公证质量管理制度,加强落实以公证质量标准、公证质量检验机制、出证审批流程监控为主要内容的事前防范、事中监督、事后查处的公证质量综合管理工程,规范办证程序,完善办证细节。建立自查、互查、抽查和考核评议的公证质量检查工作机制,形成上下互动、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
本文来源: 法制办
24.06.2015 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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