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司法践行公证体制改革:创新机制引领服务升级
图为:浙江省司法改革工作推进会现场。 杨潇潇 摄
中新网杭州8月17日电(记者 张茵 见习记者 杨潇潇)“我们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民众需求为出发点,扶持保障公证机构改革发展的配套政策逐步健全。”日前,浙江省司法厅厅长、党委书记马柏伟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公证改革的目标在于满足民众新要求、新期待,通过优化创新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公证事业发展活力。
早在1946年,第一份公证书于中国共产党政权领导下诞生,后公证工作一度被削弱,几近取消。直到1978年,在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方针指导下,公证工作开始逐步得到恢复与发展,各地陆续重建公证处,特别是随着国际交往和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公证不断被赋予新的意义。如今,公证制度已成为各国通行的重要法律制度。
但近年来,公证工作在体制机制上的问题不断显现,一些地方公证队伍发展不起来,服务能力跟不上,不能很好满足社会公证需求,有时甚至“一证难求”,严重制约了公证事业发展。2017年7月,司法部发布《关于推进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下达各地必须将公证改革重视起来,向改革要动力、以改革增活力。
“改革就是要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使公证机构真正独立,更好地激发活力,发挥监督管理职能。”浙江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朱晓晔表示,要充分认识加快推进公证体制改革的重要性,积极拓展公证业务领域,不断增强公证工作活力。
一直以来,由于受体制制约,浙江省公证员队伍发展长期处于缓慢状态,现有行政体制已无法满足民众与当今社会快速发展的需求,而推进行政体制的公证机构向机制相对灵活的事业体制或者合作制试点改革,更有利于增强活力,提升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能力。
“我们要克服固有思维定式,要有机制体制改革的魄力和能力。”马柏伟强调,在公证改革过程中,要加强引导,按照《意见》要求,采取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方式,2017年底前将浙江省现有行政体制公证机构全部改为事业体制。
据了解,国家公证机构“行政转事业”改革始于2000年,17年下来,浙江省80%的公证机构已改为事业体制。实践证明,此举不仅满足了民众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公证服务的新需求,更使便民利民工作推动了一大步。仅2016年,浙江省公证机构共办证836768件,同比增长8.37%,人均办案数增长3.03%,办证量、人均办证数实现双增长。
同时,提升民众对公证工作的满意度,除了要进行公证机构行政体制向事业体制的转型,还要以信息化技术为依托,正如马柏伟所说,“信息化技术是生产力的创新,要把信息化当成一种生产工具,加快公证业务网络服务平台建设,提高公证办理各环节信息化水平和服务能力。”
例如临安市公证处,其在推进“互联网+公证”的融合过程中,在浙江省率先搭建“实时保”电子数据保全服务平台,推出公证服务手机APP。通过该系统,现场执法人员通过手机拍摄、录制相关图像及音视频,实时传送保存到系统服务器,并运用加密技术,确保电子证据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这种通过电子数据平台和互联网技术的运用,较好地发挥了电子证据保全效率高、成本低、质量好的特点。目前,浙江省已有三分之一公证机构开设了网上咨询、网上受理业务,通过微信、APP客户端等媒介传输证明材料,有效减少了办事民众往来奔波的不便。
“改革是一个不断推进的过程,只有起点没有终点。”马柏伟说,浙江省各地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使命意识,围绕改革的目标抓住全局的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改革是推进公证事业发展的活力之源,下一步,浙江省在全面优化公证体制机制的同时,还将积极拓展创新公证服务领域,健全完善配套扶持政策,吸引更多高素质的法律服务人才,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努力实现公证事业创新转型。(完) 【徐施宏】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