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调至100万

04.04.2015  16:28

新闻导读: 浙江省、杭州市住房公积金双双放宽贷款政策,缴存时限由12个月调整为6个月,首套首付2成 夫妻最高可贷100万元,个人要贷款50万元。近一年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至少3.33万元。

 

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前后对比

继营业税“5改2”实施之后,楼市新政中有关公积金的贷款政策也随之落地。昨天下午,浙江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杭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双双宣布(以下简称省公、市公),调整现有贷款政策。

连续缴存时间由12个月缩短到6个月、首套首付最低2成、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在申请条件、首付比例及贷款额度等方面,省、市公积金出台了几乎一致的宽松政策。

同时,从今年11月起,实行存贷挂钩机制,个人可贷额度确定方式,由“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确定”调整为“按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的一定倍数确定”(目前为15倍)。

贷款条件放宽 缴存时限由一年调整为6个月

根据原有政策,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申请贷款时已连续缴存一年以上。

新政大大缩短了缴存时限,由12个月以上调整为6个月(含)以上。也就是说,最快半年,职工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了。

贷款额度提高

由8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

原先政策规定,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职工及其配偶每户最高贷款限额为80万元。

新政将每户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但单人可贷额度不变,仍不超过50万元。

首付比例降低

首套首付最低2成

降低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是楼市新政中明确提出的要求。

市公规定,今后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原先为3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未结清相应商业性购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原先为60%)。

省公的规定稍有不同。首套首付同样为2成,但在二套房申请要求上,省公只要求结清相应公积金贷款,并不包括商业贷款;同时,省公也没有首付4成的规定。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张康康 制图 沈浩        编辑:郑海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