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公租房货币补贴申请家庭进入公示期
本网站获悉,12月4日,市住保房管局对首批15户符合2015年市本级公租房货币补贴准入条件的申请家庭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进一步接受社会监督。
自11月9日上城区先行试点公租房货币补贴政策受理工作开展以来,上城区受理窗口在完成申请材料要件形式审核的基础上,及时将相关信息录入业务系统,并将收件资料按户整理形成卷宗提交至市级审核机构进行复审,截至11月30日,共有15户申请家庭基本符合公租房货币补贴准入条件,现已进入公示期。公租房货币补贴政策对于进一步扩大公租房保障覆盖面,提高保障效率,促进保障对象的职住平衡具有重要作用。截至目前,已有500余户家庭领取了申请表,并有30余户家庭提交了申请材料。
针对首批公租房货币补贴申请家庭,市民群众如发现其存在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住房及其他相关情况,可于12月10日前,拨打电话87709573进行举报。
据市住保办工作人员介绍,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家庭,大约十个工作日即可领取货币补贴。但在领取货币补贴之前,还需要完成以下流程。
首先,领取《保障资格证》。申请家庭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到上城区住建局受理窗口领取《杭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资格证》。
其次,申请货币补贴。申请家庭持《保障资格证》、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备案证、房屋出租人银行卡(建设银行)和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属本市低困家庭的,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低困证明),向上城区住建局受理窗口申领货币补贴(单次申领最长时间不超过6个月)。
再次,货币补贴审核。上城区住建局实时将相关信息录入业务系统,经审核符合申领条件的,与申请人签订《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合同》;不符合条件的,不予以发放。
最后,经上城区住建局审核符合申领条件的,市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规定及时将货币补贴发放到指定银行账户。
需要提醒的是,2015年公租房货币补贴申请受理时间截至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可根据自身情况,对照政策内容,抓紧申请。
(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