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28.04.2016 23:25
本文来源: 司法厅
经研究,拟为下列单位和个人推进“四四五”戒毒模式、全国戒毒工作会议现场观摩筹备工作专项记功,现予公示。
一、集体二等功
浙江省拱宸强制隔离戒毒所
二、个人二等功
李孟春 浙江省拱宸强制隔离戒毒所党委书记、政治委员
三、个人三等功
贾真理 浙江省拱宸强制隔离戒毒所党委委员、副所长
赵建功 浙江省良渚强制隔离戒毒所党委副书记、所长
公示时间为:2016年4月28日—5月4日。
接收反映意见的部门与联系方式:
浙江省司法厅政治部
联系电话:0571-87054364
2016年4月28日
本文来源: 司法厅
28.04.2016 2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