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完成2016年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及工会经费收支审计工作

28.06.2016  23:47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审计制度的意见》(浙委办发【2013】83号)精神和省审计厅的统一部署,为检查省局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等有关政策规定情况,揭露公务支出公款消费中存在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规范财务管理。2015年12月28日,省局财务处召集省本级各直属单位、协会办、工会等单位和部门召开会议,布置了2016年公务支出公款消费以及工会经费收支专项审计工作,印发了《关于下发2016年省本级质监系统公务支出公款消费专项审计名单的通知》和《2016年省本级公务支出公款消费专项审计方案》,决定自2016年1月20日起,由省局组织对省局机关、事业单位、学(协)会、工会以及各单位所属的有实际控制权的一级企业实行自查。1月25日至3月30日起对相关单位实施2015年度公务支出公款消费专项审计以及工会经费收支审计。截至6月26日,省局已全面完成该项目全部审计并督促落实审计整改。以审计为契机,进一步规范了省本级质监系统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和工会财务收支行为,进一步提高了财经法规和财经纪律意识。经过三年的审计,实现了省本级质监系统公务支出公款消费以及工会财务收支审计的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