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将公款存放纳入“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

16.07.2015  16:22

为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的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问题。松阳县按照该县审计局提出的“应进一步提高资金管理使用透明度,单位大额资金使用应进行集体讨论研究通过,单位公款存放要列入集体决策内容”的审计建议。

7月7日,松阳县纪委会同该县审计局、财政局,向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县属国有企业发出通知,要求各单位在制定本单位“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时,应将单位公款存放列入本单位“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公款存放要求集体研究决策、竞争性存放,并纳入单位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公款存放纳入“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将进一步增加了单位公款存放的透明度,有利于管好用好资金,保证资金安全完整。同时对推进单位廉政建设也将产生积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