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公安机关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制定“法治公安”推进“路线图”和“时间表”
近日,全市公安机关迅速掀起了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高潮,10月24日,市公安局还召开了全市公安机关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会,出台了六条任务明确、时间确定、钢性硬举措。
如何“增强执法自信,提高执法公信力,推进‘法治公安’建设?”都说“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如果我们跳出公安看公安,把整个公安机关看成一个执法办案的机器,进入公安办理的各类案件是原材料,公安机关的处理结果是执法新产品,这样问题是不是简单了呢?根据这样的思考路径,丽水市公安局提出了“法治公安”立体化推进“路线图”,并对许多重点工作明确了“时间表”。
执法办案案件质量系统再升级。 根据“闭环优化原理”,强力督促违法犯罪嫌疑人一律进办案区,严格办案区的标准化、规范化、人性化、信息化、流程化、精细化,紧盯每一个执法流程和环节,挤压不规范执法的空间。2014年以“美丽公安局”为标准,二次改进办事区、办公区、生活区;以适应新刑事诉讼法要求,二次改造办案区。办案区改造分两批进行,并明确改造的单位和时间要求。在加强硬件设施建设的同时,加强执法制度建设,尤其是要按照“侦查与审核相分离”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机关刑事案件法律审核工作。强势推进案管中心、物管中心建设,各地必须在2015年6月底前完成。全力打造执法质量系统升级版。以执法程序的“硬规范”促进执法主体能力的“软提升”,以执法水平的“软内力”提升公安机关执法的“硬形象”。
“前拉后推,上晒下培中帮”。 “前拉”,即通过建立实施民警执法办案积分制,激励民警“想办案”、“多办案”、“能办案”、“办好案”。2013年全市公安机关全面实施民警执法办案积分制,县局每月排名通报每位民警执法办案积分和具体案件,市局对全市前50名民警、前20名中层领导进行排名通报。对每年民警排名前5名、中层前3名的,市局给记三等功一次;其它进入民警前50、中层前20的建议各地公安局嘉奖一次。以后办案单位提拨干部必须从积分排名靠前的民警中优先考虑使用。积分制大大地激活广大民警执法办案的活力。“后推”,即通过阳光、精确、公平考评检查促进执法质量的提高。从2013年始,市局全面实施“执法质量考评.服务阳光一线法”,打通质量考评检查工作的“最后一公里”,市局组建执法服务队,将执法质量考评检查工作深入执法办案一线,考评检查人员与具体办案民警面对面“质证”检查出来的问题;并要求局领导、办案部门领导和具体办案民警参加问题反馈会,让问题全部浮出水面,把问题逼到墙角,同时营造了抓执法质量的浓厚氛围。“上晒”,即全面推行“阳光执法”,将民警的一切执法办案活动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将公安机关能公开的统统搬上“网上公安局”,还通过举办执法开放日活动,向基层各行各业聘请执法监督员,在基层设立执法监督岗等,努力让执法监督工作“接地气”。执法办案公开查询系统、旅馆业管理系统、娱乐场所业管理系统等重点项目必须在2015年1月底前完成。“下培”,即通过民警执法资格考试、脱产培训、法制讲座、参加法庭旁听、鼓励参加司法考试和法律专业业余考试等多渠道学习培训,努力提高广大民警执法办案能力水平。以后办案单位提拨使用干部必须取得中级执法资格考。“中帮”,即考虑到公安工作繁忙、执法规范化要求高、新警经验欠缺等实际情况,法制部门组织发动、研制优秀示范案卷,开展案例指导制度,让基层办案民警在实践直观地参照。目前全市已经形成了34个优秀示范案卷(刑事示范卷5个,行政示范卷9个)。
“锤炼法制研发中心,组建法制人才库”。 公安机关的法治化进程最终实现还要依靠高素质的公安民警和过硬的公安队伍来实现。民警执法素质的高低,决定着执法质量的高低,决定着公安机关整体的执法水平和规范化程度。法制部门作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综合协调部门,肩负重大责任,市局党委提出要将法制部门打造成为公安执法的“研发中心”,提高公安机关攻坚克难的能力。同时组建多层次的法制人才库,积极培育一批各具长项的法制人才。市局不仅将通过司考、律考、高级资格考试、每年评选出来的执法能手纳入人才库,而且广开门路,不拘一格降人才,通过多种形式的比武选拨人才,2014年选拨聘请了45名案件质量考评行家、9名执法办案指导专家。组建选拨聘请了一线执法办案高手宣讲成员5名。市局决定每年在全市范围评选年度案件质量考评专家、执法办案指导专家各10名。
丽水市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