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杭州柏年光电标饰有限公司在资质申报中弄虚作假行为的通报

09.10.2015  12:10

各市建委(建设局),绍兴市建管局:
  经查,杭州柏年光电标饰有限公司在2015年9月申报资质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我厅对其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现将该情况予以全省通报。同时,根据《浙江省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办法》(浙建监〔2006〕80号),决定对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档案,从发文之日起在全省公示6个月。
  特此通报。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