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审计推动政府出台公共法律 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20.11.2015  17:26

 

 11月12日,慈溪市委、市政府采纳审计建议出台了《关于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意见要求到2020年,按照“公益性、均等性、普惠性、便利性”要求,全面建成运作机制规范化、服务队伍专业化、工作方式信息化、服务评价社会化的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意见明确了法律服务建设主体、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机制、全面构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体系、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建设、健全公共法律服务标准体系等内容。意见把公共法律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范畴,稳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的政府购买机制、公益性法律服务补偿机制建设。编制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目录,明确服务岗位、事项、对象、方式、标准等,探索竞争性谈判等方式购买法律服务。对积极参与公共法律服务的机构和人员,通过奖励、表彰、免费培训等方式给予补偿和激励,促进公益性法律服务可持续发展。

该意见的出台得益于审计意见和建议的助推。在2015年财政“同级审”中,该市审计局及时上报题为《我市政府部门购买法律服务亟待规范》的专报,反映该市律师顾问费无统一标准、政府法律顾问有成为少数律师事务所“专利”的嫌疑、部分顾问发挥作用不明显等。审计专报获得慈溪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该市司法局深入调研,健全法律服务购买模式,积极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最终促成了上述意见的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