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逐步建立美丽乡村建设长效机制,促进现代农业产业规模化,提升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质量-海盐昨发布美丽乡村建设首批15项重点标准

10.04.2015  16:03
      昨天下午,海盐县召开美丽乡村建设重点标准发布会暨实施动员会,会议发布了海盐县美丽乡村建设首批15项重点标准,同时回顾总结了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试点工作的前期成效,并部署了下一阶段重点标准的实施任务。据悉,此次发布实施的15项重点标准,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
      记者看到,15项重点标准包括《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规范》、《农村保洁服务与管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规范》、《城乡一体化公共就业服务提供规范》、《水环境综合治理和维护规范》等,主要涉及现代农业产业支撑与服务标准、基本公共服务提供与运行标准、村容环境治理与维护标准等三大标准体系。
      美丽乡村建设是政府公共服务的一个重要方面,涉及农村生产、生活、生态各个方面。近年来,海盐以“美丽乡村·乐活海盐”为主题,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获评“浙江省美丽乡村创建先进县”,特别是在土地流转、家庭农场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农村环卫保洁等方面走在全省前列。
      在美丽乡村建设中介入标准化的手段,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是规范和提升政府公共服务质量的创新举措。因此,去年海盐积极申报并于4月成功获批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达的全国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试点,成为浙江省三个首批试点县之一。
    经过前期准备,去年6月,海盐正式启动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试点工作,确定了全县美丽乡村建设的标准化需求,制定了符合海盐特色的重点标准研制清单,并从生产、生活和生态三个角度,以研究和解答美丽乡村建设的各项成果如何实现长效管理,环境整治优化成效如何长期保持、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如何运行维护,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指导和服务如何进一步规范等问题为主要任务,将海盐美丽乡村建设和就地城镇化模式的成果转化成标准,初步建立了美丽乡村建设“生产、生活、生态”标准体系。
      海盐县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崔建明介绍,海盐高度重视此项试点工作,成立了县委书记、县长亲自挂帅的领导小组,出台了试点项目的实施方案,并按照方案的步骤有序推进。其间,为摸清全县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中的标准化需求,海盐对标准化工作人员开展了标准化知识培训,并先后开展了3期实地调研。同时,为确保这些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牵头部门还向领导小组41个成员单位发起两轮征求意见,并在网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128条。
      “我们希望通过这些标准的实施推广,进一步增强老百姓的标准化意识,逐步建立美丽乡村建设长效机制,促进现代农业产业规模化,提升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质量和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水平。”崔建明表示。同时,他说,下一步,海盐将按照实施方案,继续有序开展试点工作,努力建成可复制的“就地城镇化海盐样本”,为全国各地特别是经济发达的平原地区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和探索就地城镇化提供借鉴和参考。
      据了解,此次发布的15项重点标准将在全县县域范围内推广实施,并将以秦山街道、百步镇等5个镇(街道)、19个行政村、20个家庭农场和3个合作社为重点实施单位推进试行和推广。     (2015年4月10日    嘉兴日报  第21版 http://jxrb.cnjxol.com/html/2015-04/10/content_804094.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