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全面推进农村中小学小班化教育

31.10.2014  13:57

      中国网浙江频道讯 针对近年来浙江省人口出生率的持续下降以及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农村中小学校生源持续减少,已出现了大量班额30人以下的自然小班学校的现状,浙江省教育厅制定了《关于推进农村中小学小班化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计划到年底前,在30%农村自然小班学校开展小班化教育实验;到2015年秋季开学,小班化实验扩大至50%;到2016年秋季开学,小班化教育基本覆盖全省农村自然小班学校。

根据小班化教育的特点,《意见》提出,各校应构建学校小班化教育管理体系,围绕个性化教育指导,积极建设适应小班化教育需要的学校管理模式与运行机制,营造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校园文化和富有人文精神的小班化教育氛围。

开发学校小班化教育课程体系,有机整合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整合学科课程和实践课程,构建有特色的小班化教育课程体系,努力把更多的课程设置权、开发权、学习选择权交给学校、教师和学生;

创新学校小班化教育课堂教学模式,探索设计个性化教学培养方案,积极实施分层教学、包班教学,多形式倡导和推进参与式、启发式、讨论式、探究式教学,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优质网络教育资源,提升课堂教学效果;

建立学校小班化教育评价体系,推行作业的个性化设计、批阅、反馈,推广因人而异地考核学生,坚持鼓励性评价为主,探索形成多形式、人本化教育评价制度;

培育小班化教育教师专业发展体系,落实教师交流制度,优化农村中小学师资结构,加大小班化教育师资培训力度,积极培养小学全科教师。 

为保障该项工作的顺利推进,《意见》要求各地各校加快建立农村小班化教育保障机制,明确实施农村中小学小班化教育的时间表、路线图及具体措施,努力提高实施小班化教育学校教职工配备标准,增加基本办学经费,不断改善小班化教育的条件和环境。

同时,各级教研部门应配备小班化教育教研员,组建跨学段、跨学科的小班化教育专业指导委员会,建立教育教学专家与小班化学校的联系制度,指导各校从个性化教育入手,着重培养学生良好的品行、学习和生活习惯,切实提高每一名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习兴趣和学业水平。

此外,各级督导部门也要定期对农村小班化教育工作进行专项督导评估,及时发现、研究、解决问题,并注重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通讯员 陈蓓燕 编辑 刘伟华)

来源: 中国网浙江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