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全面实施“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

30.12.2014  19:17

            为使残疾儿童得到及时康复,更好地融入社会。根据《海盐县全面实施“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的办法》文件精神,2014年度,全县有44人次享受“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共计补助38.62万元。其中,为13名残疾儿童提供了康复训练项目补助资金18.63万元;为30名残疾儿童居家康复护理补助资金6.82万元;为1名听力障碍儿童安装人工耳蜗手术补助资金13.17万元。

        “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实施4年来,成效明显。有159人次享受了补助,共计157.88万元,其中有10人安装人工耳蜗,为36人次提供康复训练项目补助。该项目的实施有力的缓解了他们的家庭困难,为实现残疾儿童“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奠定了扎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