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县“三到位”全面完成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划定任务
作为全省平原地区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划定试点单位,近年来,嘉善县扎实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共划定落实永久基本农田面积342057亩,其中标准农田279412.03亩,高标准农田151853.81亩,粮食生产功能区98726.8亩,进一步优化了国土空间开发格局。2016年底,该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数据库成果通过省级质量检查,这标志着该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基本完成。
一是组织到位,确保永农工作科学合理。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县长为副组长,县府办、发改、国土等部门及各镇(街道)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下发文件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其中,县财政部门负责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所需工作经费,县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制定工作实施方案,部署、组织和指导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技术骨干全力配合;县各国土所业务骨干积极参与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外业调查工作;浙江省土地资源调查办公室(浙江省土地勘测规划院)承担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技术指导、数据计算、数据汇总和图件编制。
二是调研到位,确保永农工作有理有据。该县高度重视公众参与工作,先后组织召开了动员会、工作部署会、征求意见会、县长办公会等会议。各镇(街道)、村在工作底图基础上从环境污染、地块破碎等方面核查举证。核查举证工作共涉及9个镇(街道),109个行政村,624个地块,29.9万亩永久基本农田。在乡镇核查举证的基础上,由县级各部门结合本部门相关规划,对划入、划出地块进行核查举证。核查举证后结果提交县长办公会议讨论。根据办公会议纪要与各部门、乡镇(街道)再对接,经过多次沟通、反馈、修改、完善,形成最终核查举证成果。
三是保护到位,确保永农工作坚守原则。规划调整完善后,该县按照布局基本稳定、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的要求,及时划定城市周边以外的永久基本农田,确保调整完善后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全部上图入库、落地到户。同时按照四部门“多规合一”试点的要求,坚持底线安全的思维,把生态安全、环境安全、粮食安全等放在多规合一的优先位置,优先划定生态、资源、环境保护的红线,把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优先保护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