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森林资源二类调查进展情况通报
截止2017年2月15日,全省86个需开展森林资源二类调查的县(市、区)中,进度仍处于前期准备阶段(第一阶段)的县(市、区)有5个,占全省总量的5.8%;处于外业调查阶段(第二阶段)的县(市、区)56个,占全省总数的65.2%,其中已完成外业调查并开展自查验收后上报省市联合质量抽查的县(市、区)有13个;通过省市联合质量抽查进入内业处理阶段(第三阶段)的县(市、区)有19个,开展内业数据整理县(区)有4个,共占全省总数的26.7%;通过二类调查成果论证进入调查完成阶段(第四阶段)的县(市、区)有2个,占全省总数的2.3%。
从各市整体进展情况看,温州、湖州、绍兴、金华、衢州、舟山、台州、丽水8市已全面进入第二阶段,其中舟山、绍兴、温州、金华、衢州5市完成外业自查上报省市联合抽查、进入内业整理与成果论证的县(市、区)数量占所在市辖区县总数的50%以上;宁波等市仍有少量县(市、区)处于前期准备第一阶段。从分县进度看,乐清市、台州市黄岩区已完成成果论证;永嘉县、文成县、泰顺县、嘉善县、海盐县、安吉县、湖州市吴兴区、绍兴市越城区、绍兴市柯桥区、绍兴市上虞区、嵊州市、东阳市、武义县、磐安县、开化县、江山市、嵊泗县、天台县、遂昌县19个县(市、区)通过省市联合质量抽查进入内业处理, 杭州市江干区、拱墅区、滨江区、玉环县4县(区)为调查III类县,已开展内业数据衔接;杭州淳安县、宁波市鄞州区、江北区、奉化市、嘉兴市南湖区5个县(市、区)正在制定工作方案或尚未将工作方案上报。
2017年我省要全面完成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任务,下一步将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强化调查质量把控,认真开展进度管理与内业数据完善,真实全面调查掌握森林资源消长情况,为“十三五”及以后一段时期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与现代林业转型升级提供准确、翔实、可靠的基础数据支撑。(厅森林资源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