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十三期全省旅游局长研讨班的预备通知
浙旅人教〔2015〕101号
各市(含义乌)旅游局(委):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全省旅游发展大会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把旅游业培育成为总收入超万亿大产业的要求,率先全面建成旅游经济强省,进一步提高全省旅游行政管理人员素质,经研究,决定于近期举办第十三期全省旅游局长研讨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 间: 初定7月份,为期5天。
二、参加对象: 各市、县(市、区)旅游局(委)新任局长(主任)、副局长(主任),以及未参加第十二期全省旅游局长研讨班的旅游局(委)局长(主任)。
三、培训方式及内容:
主要采取邀请有关领导和知名专家授课、课堂研讨、典型分析和现场教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
请各市旅游局(委)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本地区所辖县(市、区)旅游局(委),按照要求组织好本地区报名工作,落实学员名单,并于6月10日前以地级市为单位将报名表(详见附件,可到浙江旅游政务网下载)书面(盖章)及电子稿一并报至省旅游局人事教育处。
联系人:吴 斌 林丽君
联系电话:0571-87994383 0571-85212120
传真:0571-87978073
E—mail:[email protected]
具体培训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附件:第十三期全省旅游局长研讨班报名表
浙江省旅游局
201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