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对上半年全省各市投资开展数据质量核查

11.08.2015  00:29

  根据《浙江省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办法》(浙统〔2015〕22号)的规定,旨在进一步提高投资统计数据质量,准确反映投资增长变化趋势。7月13日-26日,省统计局组织力量对全省11个市上半年投资主要数据质量进行了全面核查。 

  本次核查,根据随机原则,每个市抽取4个县(市、区)或县级单位,每个县级单位抽取5个投资项目,即每市抽取20个项目,全省共抽查了220个项目。所抽取的项目涵盖了工业、重点服务业、农业水利、基础设施等各个领域。 

  本次核查,按照《浙江省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办法》的要求,对各市所抽取的项目认真细致地核对基层投资统计报表、审批(核准、备案)文件、规划施工许可、施工合同、设备购置凭证、付款凭证等一系列基础支撑材料,详细询问企业法人或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投资项目进展具体情况,深入项目现场察看进度情况与上报数据是否相符。核查组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要求项目单位实事求是,依法、如实上报统计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