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人大立法工作座谈会在杭州召开
本网讯 12月9日至10日,全省人大立法工作座谈会在杭州召开。会议认真学习李建国副委员长在第二十二次全国地方立法研讨会上的讲话精神,交流今年立法工作情况,探讨新形势、新常态下进一步做好我省地方立法工作的思路打算。省人大常委会刘力伟副主任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组成人员、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各专(工)委、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法制办有关领导和同志,各设区的市和景宁等部分县级人大常委会分管立法(法制)工作的领导和法工委负责人,以及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全体同志等参加会议。
刘力伟对今年全省立法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2016年我省地方立法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省情,体现特色,突出重点,查补短板,积极履行立法职责,服务改革发展大局,着力提高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取得明显成效。尤其是第一年行使地方立法权的9个设区市人大,都能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主动适应新形势对立法工作的新要求,全力以赴,尽力尽责,实现了立法工作的良好开端。2017年是本届省人大常委会的收官之年,是市县人大常委会换届之后的开局之年,是全省地方立法工作承前启后的重要之年。对于下一步工作,刘力伟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要找准功能定位,充分发挥地方立法作用。坚持党的领导,严格依照立法法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立法职权,不断增强服务保障中心工作意识。二是要立足本地实际,确保地方立法管用实用。坚持立法问题导向,推进立法精细化,增强立法及时性、可操作性。三是要强化人大主导,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抓好法规立项、起草、调研、审议和表决等立法关键环节,深化代表分专业有重点参与立法机制,完善社会参与立法机制。四是要做好备案审查,切实维护法制统一。进一步加强督促报备工作、主动审查工作,实现规范性文件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提升我省备案审查工作信息化、科技化水平。五是要加强队伍建设,健全立法工作组织保障。大力加强立法队伍作风建设、常委会及专门委员会能力建设和常委会立法工作机构建设。
会上,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法工委主任丁祖年作了会议小结,提出立法人须具备奉献精神;要加强立法工作队伍自身建设,不断增强素质和能力;统筹协调、突出重点、质量优先,科学编制立法计划;切实重视立法质量,在精准化、精干化、精细化上下功夫。法制委副主任委员杨晓光传达了第二十二次全国地方立法研讨会精神,法制委副主任委员陈荣通报了2016年法委工作情况,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任亦秋通报了省人大常委会2017年立法计划编制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