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人大立法工作座谈会在杭州召开(图)

20.11.2015  22:48

月18日至19日,全省人大立法工作座谈会在杭州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了张德江委员长在第二十一次全国地方立法研讨会上的讲话精神,通报了今年立法工作情况,探讨了新形势、新常态下进一步做好我省地方立法尤其是设区的市地方立法的思路打算。省人大常委会王永昌副主任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法委组成人员、法工委和部分专工委领导,省政府法制办领导和省委办公厅相关处室负责人,各设区的市和景宁、义乌等部分县级人大常委会分管立法(法制)工作的领导和法工委负责人,以及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全体同志等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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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永昌对今年立法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2015年立法工作任务异常繁重,全体同志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在全省上下以及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较好地完成了省委、省人大常委会交付的各项任务,特别是《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提交省人代会审议并高票通过,积极推进所有设区的市开展地方立法工作等工作,成绩显著,意义重大。对于下一步工作,王永昌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认真学习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一系列重要讲话、论述和部署,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及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的高度,充分认识到立法工作的重要性,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二是认真学习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根据“十三五”发展的要求,谋划未来五年的立法项目安排,突出立法重点领域,确保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更好地发挥立法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三是要落实立法法和全国人大的要求,发挥好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不断加强党的领导,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发挥好政府的重要作用以及全体公民的基础作用,形成立法工作的整体合力。四是各个设区的市要根据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要求,行使好地方立法权,特别是在组织建设、工作机制完善、立法项目确定等方面,要加快进度,早出成果,并注重遵循“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地方立法基本原则。 

  会上,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法工委主任丁祖年传达了张德江委员长讲话精神并作了会议小结,法委副主任委员杨晓光通报了2015年法委工作情况和2016年工作思路,并介绍了2016年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编制情况,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法规处副处长吴恩玉同志作了“地方立法中合法性问题把握的实例分析”讲座。“地方立法中合法性问题实例分析”讲座。与会同志重点就下一步如何更好地编制立法计划、制定好第一个立法项目、建立健全立法工作机制、加强立法队伍建设、提升立法能力等进行了深入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