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两名检察官获首届“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业务能手”

19.10.2015  15:24

大会现场

我省检察官获表彰 

 

  浙江检察网杭州讯 经过两天的激烈角逐,10月16日,第一届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在国家检察官学院湖北分院闭幕。代表我省检察机关参加竞赛的省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处检察官傅杰、李宁喜获“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业务能手”称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如林出席总结表彰大会并作重要讲话。会上为获奖选手和单位颁发了奖牌和证书。
  据悉,来自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机关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察机关、铁路运输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的66名参赛选手参加了这次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经过知识考试、文书制作、面试答辩等环节的比拚,傅杰、李宁等30名选手被评为第一届“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业务能手”。
  李如林在讲话中向参赛选手表示祝贺。他指出,此次竞赛活动根据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的发展变化和新要求,对竞赛内容、竞赛环节、评审工作、奖项设置等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论证和改进创新,是一次成功的岗位实战训练和业务练兵。活动的成功举行,体现了最高检党组和曹建明检察长对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高度重视,反映了全国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取得的丰硕成果,也从侧面展现了全国刑事执行检察人员精湛的业务能力和优秀的综合素质。
  李如林强调,要充分认识新形势、新任务对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不断提高进一步加强刑事执行检察队伍素质能力建设的紧迫感、责任感。要以此次竞赛为契机,推动业务竞赛和岗位练兵的常态化建设,不断改进竞赛内容和方式,将其作为培养业务骨干和优秀人才、推动队伍专业化、司法规范化的重要措施。同时,要推动业务练兵向法律监督实战能力转化,全面提高刑事执行检察人员的履职能力和司法监督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