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县三举措全力支持全县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

21.03.2017  21:31

 

一是加强职能指导。成立全县环境综合整治资金保障工作指导组,制定工作职责,明确5项重点工作;将“全系统全力推进全县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作为全局10大重点工作之一,组建工作小组对全县9个乡镇(街道)进行现场调研,指导各镇(街道)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统筹和管理,提炼先进做法进行试点推广。

二是推进融资转型。重点推进全县78家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升级,通过注入资本金、资产或股权划转等整合镇(街道)政府资产做实做大平台公司,实现实体化运作;全面开展各镇(街道)现有政府融资平台清理工作,大力清算“空壳”公司,并在法律政策允许范围内,启动各镇(街道)融资平台兼并重组,明确在兼并重组过程产生的税收按照现有县镇财政体制单列结算,全额转移支付给各镇(街道);建立平台公司资金“借-用-还”良性循环机制,确立平台公司市场化主体地位,以市场化的资本运作来增加平台公司收益。

三是落实扶持政策。按照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三年行动方案要求,每年足额安排以奖代补专项资金,全额用于小城镇(美丽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考核奖励;对各镇(街道)范围内的城市基础实施配套费地方留成和土地出让净收益部分,100%返还给各镇(街道),主要用于小城镇(美丽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项目投入。按照相关扶持政策要求,每年支持乡镇达到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