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全力推进龙泉窑“海丝”申遗工作
今年7月,国家文物局明确将龙泉窑大窑-金村遗址列入“海上丝绸之路·中国史迹”申遗点,丽水市成为申遗城市联盟新成员。作为起步最晚的申遗城市,该市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打破常规、特事特办、迅速行动,全力开展“海丝”申遗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由于工作扎实,丽水市“海丝”申遗工作在近日召开的申遗城市联席会议上受到国家文物局的充分肯定。
一是高度重视,迅速行动。 分别成立了丽水市、龙泉市“海丝”申遗领导小组,专门成立龙泉市申遗指挥部,分设五个职能小组,抽调16位精干力量集中办公,并在龙泉市区和申遗点小梅镇设置办公场所。迅速落实申遗文本编制经费,并积极向省政府争取支持。把“海丝”申遗和保护利用充分结合起来,制定计划,匡算了近亿元的项目资金。
二是制定政策,合力推进。 研究制定了《大窑龙泉窑遗址专项保护管理办法》,启动了《龙泉窑大窑遗址保护管理条例》编制程序并完成初稿,完成了《大窑龙泉窑遗址保护整治方案》并通过国家文物局评审。集中有关部门和乡镇力量,组织开展了1:500地形图测绘工作,完成了大窑、金村游客集散中心土地分户测量工作,签订了金村、大窑游客集散中心涉及三个村15户约2万平方米土地的征用地协议,拆除了金村村部分违建建筑,完成土地征收初步计划。
三是深入调研,细化任务。 通过召开村双委班子、村民代表大会,上门走访听取村民意见,宣讲申遗工作意义,研究制定申遗点新建楼房、房屋拆改政策等形式,进一步提高村民对申遗工作和环境整治必要性、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号召村民全力配合支持申遗工作。经调查,遗产点内需拆除的违章建筑数量多、面积大,其中大窑村需拆除整改面积约3500平方米,立面改造面积约9000平方米;金村村需拆除整改面积约600平方米。以保护利用为长远目标,拟定了拆迁计划,使遗产点环境面貌符合申遗工作和文物保护要求。此外,还对照国家文物局任务清单,拟定工作任务清单,明确了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及相关责任人任务分工,促使各相关单位部门充分参与到申遗工作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