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文晖:把握大势 科学定位 全力推进政府法制工作创新发展
“法治政府建设”专栏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总揽全局、运筹帷幄,作出了“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确立为其中重要一环。省委十二届九次全委会着眼新形势、新任务和甘肃实际,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决策部署,开启了法治甘肃建设的新征程。法治建设被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政府法制机构肩负的任务和责任更加繁重,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
首先,全面深化改革对政府法制工作带来新机遇新挑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改革要在法治框架内进行”。当前,各项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面对的全是难啃的硬骨头。要推动改革,让改革取得成效,无疑要依靠法治。只有构建法治新常态,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才能确保全面深化改革在法治轨道上顺利推进,为经济提质增效、行稳致远提供重要保障。政府法制机构必须准确把握大势,切实增强机遇意识和忧患意识,积极破除有碍改革发展的体制机制,从法治的角度依法提出因应之策、破解之道,努力在法治的轨道上谋划改革、推进改革。
其次,推进法治建设的新要求对政府法制工作提出新目标新任务。党的十八大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法治中国建设”新目标,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省委出台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的意见,省政府对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打造法治政务环境作出安排部署。另外,随着新修订的《立法法》的实施,全省14个市州都有了地方立法权;行政诉讼法的修订,扩大了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畅通了诉讼渠道,强化了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这些新任务、新规定,赋予政府法制工作新的内涵,工作范围和领域不断拓展,工作要求越来越高。面对新目标、新任务,政府法制机构不仅要深入思考,科学筹划,还要开拓创新,奋发有为,做到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开创政府法制工作新局面。
再次,人民群众法治意识的日益提高对政府法制工作寄予新期待新要求。随着法治建设进程的不断推进,人民群众参与政治生活的积极性日益高涨,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诉求更加强烈,对政府工作有了新的期待和更高要求。近年来,政府立法公开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越来越多,行政复议案件数量大幅增长,行政执法投诉建议逐年增加。这说明法制工作逐渐被社会熟知和认可,也反映出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期望。我们必须顺应人民群众的期盼需求,切实做到法制为民。一方面要引导鼓励人民群众更广泛地参与到政府法制工作中;另一方面要从政府立法、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法制监督等环节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在深化改革进入新阶段、依法治省进入新征程、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形势下,政府法制机构只有顺应时代潮流,准确把握大势,才能深刻领会“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精神内涵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省的内在要求。只有准确把握新形势下政府法制工作的发展特征及演变趋势,找准切口站位和着力重点,切实增强
“四种意识”,努力扮好“四个角色”,才能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担当应有的责任、发挥更大的作用。
一是增强大局意识,当好参谋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政府法制机构的根本职责。我省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的关键阶段,推动经济平稳增长、转型升级、健康发展的任务十分繁重。政府法制机构不仅要盯大势、想全局,还要谋长远、抓大事,把工作重心放到党委和政府工作的大局中去谋划、去部署、去推动。从党委、政府工作的全局出发,吃透上情,摸准下情,贴近实情,为党委政府及时掌握情况、科学决策、推进工作提供法律服务和决策参考。
二是增强创新意识,当好开拓者。随着时代的发展变化和法治进程的不断推进,政府法制工作的目标、任务、内容、对象、环境都发生了很大变化。政府法制工作没有固定的模式,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循。政府法制机构一定要主动适应法治建设形势的新变化和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要求,坚持改革和创新并重、法治与服务并重,用创新求得突破,用创新做好服务。要用改革的理念和创新的思维去谋划推动工作,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当好开拓者、先行者、实践者。
三是增强主动意识,当好服务者。政府法制是一项综合性、全局性工作,涉及到政府工作的方方面面。政府法制机构必须主动参与,积极作为。要主动为政府工作法制化提供服务,在重大决策、政策制定及复杂涉法案件处理等方面,认真负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要主动为部门和下级行政机关提供服务,努力为他们推进依法行政创造条件、排除障碍、解决问题。要主动为人民群众依法维权提供服务,切实关注民生问题,真心实意地为人民群众依法维权提供咨询和帮助。
四是增强责任意识,当好监督者。政府法制机构是政府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每项法制工作都彰显着担当和责任。这就要求法制机构不仅要善于监督,更要敢于监督。在政府立法或制定规范性文件时,对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要敢于旗帜鲜明地说不;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时,对违法行为必须理直气壮地撤销;在开展执法监督时,对违法执法行为要敢于查处。必须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当好监督者,切实对党委和政府负责,对人民群众负责。
面对新形势、新常态、新任务,政府法制机构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创新思维、抓主抓重、奋发作为,推动政府法制工作创新发展,努力为改革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以更大的力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对接落实省委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的意见和省政府提出的任务要求,积极探索建立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启动县区法治政府创建示范工作,总结可推广的经验。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学法活动,营造浓厚的法治舆论氛围。
以更新的理念加强改进政府立法。按照站位高、视野广、理念新、谋划远的要求,在立法的精准性、科学性和民主性上下功夫。通过立法引领推动改革创新,着力破解体制机制障碍,降低改革发展的制度成本。探索多元化的立法起草机制,积极开展立法后评估。积极做好授予立法权后市州政府立法的准备工作。
以更实的举措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继续深化嘉峪关、定西市综合执法试点工作,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逐步实现执法权下移和执法力量下沉。全面梳理行政职权,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体系。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无缝对接。
以更高的标准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加强对新《行政诉讼法》的学习培训。注重运用和解、调解手段,依法公正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切实提高行政复议公信力。复制推广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经验,加大推进力度。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协调,督促行政机关主动依法行政,接受司法监督。
以更严的要求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管。正确处理好规范和审查的关系,对触碰“红线”的文件坚决予以纠正,定期通报备案审查情况。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解释权及清理等制度。积极推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指导各市州有序推行,并逐渐向县区延伸。
以更优的服务为政府做好法律事务协调办理。认真做好政府法律事务合法性审查工作,为政府决策提供广视角、高水准、有价值的参考依据。加快推进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制度,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咨询委员"外脑"的新型智库作用,为政府工作提供智力支持。结合我省实际,积极推行政府法律专务制度。